姚志勝 全國政協(xié)常委 中國和平統(tǒng)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
「35+顛覆案」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特大案件,案情披露鐵證如山,審訊過程縝密嚴謹,結(jié)論公平公正,判刑合適合理,彰顯危害國安必究必懲的普通法精神,體現(xiàn)罰當其罪的司法公義,本案的判決審結(jié)是香港法治的一次勝利。仍在審訊的另一危害國安大案黎智英案,同樣經(jīng)歷重要的司法審訊程序,外國勢力對「35+顛覆案」和黎智英案說三道四,借「民主人權(quán)」意圖抹黑和破壞香港法治,操弄政治損害「一國兩制」和港人福祉,必須譴責。香港社會堅定支持法庭對「35+顛覆案」的公正判決,支持法官秉持法治公義依法審理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。
香港法庭日前就「35+顛覆案」宣判,45名被告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。判決結(jié)果回應了社會對維護國家安全的關切,大快人心。面對外國勢力對判決橫加指摘,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出,反中亂港勢力假借所謂民主、自由、人權(quán)藉口,禍港亂港,特區(qū)政府絕不姑息,強調(diào)沒有人可凌駕法律;特區(qū)政府、外交部、外交部駐港公署亦發(fā)表聲明,反對政治操弄香港司法,敦促停止干涉中國內(nèi)政和香港事務。
審判公平公正 權(quán)利自由受保障
綜觀整個案件,原訟法庭經(jīng)過多達118日的公開審訊,大量證據(jù)、多名證人都充分顯示,所謂「35+」計劃,就是徹頭徹尾策動特區(qū)憲制危機的危害國家安全行動,圖謀以過半數(shù)議席篡奪立法會控制權(quán),癱瘓香港管治,使社會、經(jīng)濟、民生遭受嚴重衝擊。正如法庭在判刑理由中指出,如果所謂「35+」計劃最終得以實現(xiàn),將會有極為深遠的不利後果,其嚴重性不下於推翻特區(qū)政府。對於這場大規(guī)模有組織的預謀危害國安行動,嚴刑重判、罰當其罪,就是司法公義的體現(xiàn)。戴耀廷等人以所謂「民主」、「人權(quán)」披上「初選」外衣,知法犯法,禍國殃民,要香港走向萬劫不復的極危險境地;部分被告在激進破壞的路上甘當馬前卒,參與危險勾當,最終玩火自焚。45人如今鋃鐺入獄,是自作自受,罪有應得。
違法必究是法治社會恪守的基本原則。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言論、新聞、結(jié)社等權(quán)利自由受充分保障,但任何人不能以自由為名凌駕於法律之上,權(quán)利自由不是違法犯罪的「通行證」。
香港法庭審理今次案件,從118日的審訊中可以看到香港司法公平公正的三個重點:第一,所有被告均嚴格按照香港適用法律,並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(quán)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審訊。第二,法官在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,一如其他案件,都是獨立公正地履行司法職責,不受任何干涉;判刑與涉事者或組織的政治立場、背景或職業(yè)無關。無論被告是政客還是法律代表,都會與其他人一樣,須要承擔法律後果。第三, 45名被告涉案鐵證如山,法庭頒布超過300頁裁決理由書,並有兩個共超過400頁的附件歸納控辯雙方證人證供,詳細說明了法庭對法律和證據(jù)的分析,以及基於什麼原因達至定罪裁決,在長達82頁的判刑理由中,亦清楚列出其判刑的理據(jù)和考慮,整個審訊和判決均依法指明,當中企圖顛覆國家政權(quán)的嚴重性質(zhì),與自由、民主完全無關。
維護國安是主權(quán)國家固有權(quán)力
根據(jù)《聯(lián)合國憲章》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,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(quán)國家的固有權(quán)力。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(qū),包括美國、英國、加拿大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。香港法庭根據(jù)香港國安法對「35+顛覆案」作出判刑裁決,和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(qū)一樣,彰顯了必究必懲是普通法的重要精神,危害國安者必受法律制裁。外國勢力對此案判決顛倒是非、惡意攻擊,無視案件危害國安的嚴重性質(zhì)和確實證據(jù),違背普通法精神,包庇違法犯罪者,完全是雙重標準,橫蠻偽善。
必須指出的是,同是國安特大案件的黎智英串謀勾結(jié)外國勢力及串謀發(fā)布煽動刊物案,案件已進入黎智英自辯階段,黎智英已供稱承認曾主動捐款英國組織,並爭取美國政客輿論支持。美英等外國勢力已多次就案件抹黑香港司法,借案件濫用「新聞自由」維護黎智英,公然干預香港法庭公正依法審訊案件。黎智英是美英外國勢力在港代理人,多年來借傳媒第四權(quán)在香港興風作浪,做黑暴大推手,嚴重危害國家安全,根本不是秉持媒體正義的「媒體人」。從美英對「35+」案以及黎智英案的種種干涉言論,都反映了一個事實:美英旨在將法治政治化,慣以「民主人權(quán)」、「言論自由」為幌子,從來都不是真正關心香港法治和社會發(fā)展。香港的國家安全絕不會為外國勢力所左右,「35+顛覆案」的正義判決得到香港社會廣泛認同和支持,外國勢力再打「香港牌」意圖借黎智英案向特區(qū)政府和香港法院施壓,可以休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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