馮煒光
「35+顛覆案」45名罪成被告在日前判刑?!?5+」是一場有組織、有預謀、有綱領、有行動的顛覆政權案,是反中亂港勢力欲藉奪取立法會多數(shù)議席癱瘓?zhí)貐^(qū)政府的行為,企圖令香港步入管治危機。全球各國也不會容許顛覆行為。香港法庭嚴格依法審判、依法判刑,伸張正義,彰顯法治,大快人心。
各被告中,首要分子戴耀廷獲刑10年,屬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中,犯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中「首要分子」刑期的下限;發(fā)起《墨落無悔》的鄒家成被法庭指為供詞不可靠、不可信,判他入獄7年9個月,是45名被判刑被告中第二長刑期的。3名法官透過118天庭審,專業(yè)、嚴格地按照普通法精神,審視相關證據(jù)、涉案人士犯罪情節(jié)及庭上的作供,作出判決。
正如外交部發(fā)言人指,香港是法治社會,任何人都不能打著民主的旗號從事違法活動,並企圖逃脫法律制裁。「民主」旗號不是違法的護身符。按2020年4月由戴耀廷撰寫發(fā)表的文章《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》,詳列如何令香港「攬炒」的十個步驟,其中奪取當時立法會過半,即35個以上議席是關鍵。戴耀廷認為,反中亂港分子奪取過半立法會議席後,可以實踐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和政府撥款、癱瘓政府的目的,令香港萬劫不復「攬炒」。
顛覆國家政權意圖險惡
必須注意的是,「攬炒」合共四條戰(zhàn)線?!?5+」是最重要一條,戴耀廷將之形容為「大殺傷力憲制武器」。其他手段還包括「國際線」,即乞求外國對香港或中央實行制裁;「街頭戰(zhàn)線」則是黑暴,擾亂香港安寧;「工會戰(zhàn)線」則發(fā)動大罷工,甚至透過擾亂公共交通,令市民無法上班。法庭認為,涉案者的構想絕非空想,而是要令香港陷入危機。因此,誠如法庭頒下的裁決理由,「35+」絕對不是一個政團之間協(xié)商選舉的部署,而是要利用該圖謀,破壞、摧毀或推翻現(xiàn)行的政治制度,以及香港特區(qū)根據(jù)基本法和「一國兩制」方針所建立的體制。
戴耀廷還自詡違法「初選」獲外部勢力支持。據(jù)從犯證人、同案另一被告趙家賢在庭上供稱,2020年8、9月間戴耀廷對趙家賢說:「過咗風眼位啦,無事啦??家」,更稱:「你睇美國國務卿蓬佩奧,讚我哋初選做得好呀」。趙家賢指戴耀廷直至2020年9月均未有放棄利用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令政府回應政治訴求。
顛覆國家政權在全球各國都是重罪。所有西方國家都有法律維護自身國家安全。誠如外交部發(fā)言人所言:個別西方國家無視這事實,無端指責香港法院公正實施香港國安法,這種行徑是對法治精神的嚴重褻瀆和踐踏。以同屬G7國家的西班牙為例,對該國加泰羅尼亞地區(qū)的獨立運動,絕不手軟。當該地區(qū)獨立分子宣布成立「加泰羅尼亞共和國」時,西班牙中央政府即定性其為「非法」,並動用憲法賦予的權力,接管加泰羅尼亞自治區(qū)政府,並拘捕12名獨派領袖,當中9名加泰羅尼亞獨派領袖的煽動叛亂及濫用公款等罪名成立,被判處入獄9至13年。
同樣,2021年1月6日激進組織「驕傲男孩」策劃和鼓動美國會山莊騷亂,該組織主謀被判入獄22年,另外4名前領袖亦遭重判入獄10年至18年。這些自詡為「民主自由」的國家,對付威脅國土完整、國家安全的行為,是絕不手軟的。
被告砌詞狡辯絕不得逞
「35+顛覆案」的被告曾辯稱「35+」計劃有可能不成功,他們可能會被政府「DQ」,或奪取不到35席以上立法會議席,只是紙上談兵,無從談起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以顛覆政府」。這只是砌詞狡辯。
誠如判詞所言,法庭不會猜測行動會否成功,只考慮組織者和參加者確曾努力令圖謀成功,例如他們花時間和金錢召開多次記者會、協(xié)調會議、安排論壇;參加者又自行設計競選口號、宣傳單張等等;這一切都顯示他們確信計劃能成功。說到底,所謂「35+」是有計劃、有組織、有預謀且具規(guī)模的搶奪香港管治權行為,確鑿證據(jù)下,涉案者無從開脫,受到法律制裁罪有應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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