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為深圳樓市一隅。(香港文匯報記者李昌鴻攝)

昨日(11日),深圳公積金中心發(fā)布《關於〈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(guī)定〉的補充規(guī)定》和《關於我市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》兩項文件徵求意見稿,擬提高深圳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,加大對繳存職工的利息補貼力度。

深圳公積金中心發(fā)布《關於〈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(guī)定〉的補充規(guī)定》和《關於我市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》兩項文件徵求意見稿。(圖片來源: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官網截圖)

其中提出,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。職工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,最高額度由現行的50萬元(單位:人民幣,下同)提高至60萬元;家庭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,最高額度由現行的90萬元提高至110萬元。購買首套住房最高額度可以上浮40%;多子女家庭購買住房最高額度可以上浮40%;購買深圳保障性住房最高額度可以上浮20%。

深圳公積金中心發(fā)布《關於〈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(guī)定〉的補充規(guī)定》和《關於我市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》兩項文件徵求意見稿。(圖片來源: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官網截圖)

同時,滿足多種上浮情形時上浮比例可累加。多子女家庭購買保障性住房,最高額度可以上浮60%;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住房,最高額度可以上浮80%;若同時滿足以上三種上浮情形,最高額度則可以上浮100%,即職工個人申請最高可貸120萬元,家庭共同申請最高可貸22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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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 文劼